卷三十五 张曹郑列传第二十五(第3页)
令陈歆,即大雨三日。
奋在位清白,无他异绩。九年,以病罢。在家上疏曰:“圣人所美,政道至
要,本在礼乐。《五经》同归,而礼乐之用尤急。孔子曰:‘安上治民,莫善于
礼;移风易俗,莫善于乐。’又曰:‘揖让而化天下者,礼乐之谓也。’先王之
道,礼乐可谓盛矣。孔子谓子夏曰:‘礼以修外,乐以制内,丘已矣夫!’又曰:
‘礼乐不兴,则刑罚不中;刑罚不中,则民无所厝其手足。’臣以为汉当制作礼
乐,是以先帝圣德,数下诏书,愍伤崩缺,而众儒不达,议多驳异。臣累世台辅,
而大典未定,私窃惟忧,不忘寝食。臣犬马齿尽,诚冀先死见礼乐之定。”十三
年,更召拜太常。复上疏曰:“汉当改作礼乐,图书著明。王者化定制礼,功成
作乐。谨条礼乐异议三事,愿下有司,以时考定。昔者孝武皇帝、光武皇帝封禅
告成,而礼乐不定,事不相副。先帝已诏曹褒,今陛下但奉而成之,犹周公斟酌
文武之道,非自为制,诚无所疑。久执谦谦,令大汉之业不以时成,非所以章显
祖宗功德,建太平之基,为后世法。”帝虽善之,犹未施行。其冬,复以病罢。
明年,卒于家。
子甫嗣,官至津城门候。甫卒,子吉嗣。永初三年,吉卒,无子,国除。自
昭帝封安世,至吉,传国八世,经历篡乱,二百年间未尝谴黜,封者莫与为此。
曹褒字叔通,鲁国薛人也。父充,持《庆氏礼》,建武中为博士,从巡狩岱
宗,定封禅礼,还,受诏议立七郊、三雍、大射、养老礼仪。显宗即位,充上言:
“汉再受命,仍有封禅之事,而礼乐崩阙,不可为后嗣法。五帝不相沿乐,三王
不相袭礼,大汉当自制礼,以示百世。”帝问:“制礼乐云何?”充对曰:“
《河图括地象》曰:‘有汉世礼乐文雅出。’《尚书璇机钤》曰:‘有帝汉出,
德洽作乐,名予。’”帝善之,下诏曰:“今且改太乐官曰太予乐,歌诗曲操,
以俟君子。”拜充侍中。作章句辩难,于是遂有庆氏学。
褒少笃志,有大度,结发传充业,博雅疏通,尤好礼事。常感朝廷制度未备,
慕叔孙通为汉礼仪,昼夜研精,沉吟专思,寝则怀抱笔札,行则诵习文书,当其
念至,忘所之适。
初举孝廉,再迁圉令,以礼理人,以德化俗。时它郡盗徒五人来入圉界,吏
捕得入,陈留太守马严闻而疾恶,风县杀之。褒敕吏曰:“夫绝人命者,天亦绝
之。皋陶不为盗制死刑,管仲遇盗而升诸公。今承旨而杀之,是逆天心,顺府意
也,其罚重矣。如得全此人命而身坐之,吾所愿也。”遂不为杀。严奏褒耎弱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