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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十 郑孔荀列传第六十(第6页)

  适足还害其身,诚无所至也。晋侯嘉其臣所争者大,而师旷以为不如心竞。性既

  迟缓,与人无伤,虽出胯下之负,榆次之辱,不如贬毁之于己,犹蚊虻之一过也。

  子产谓人心不相似,或矜势者,欲以取胜为荣,不念宋人待四海之洛,大炉不欲

  令酒酸也。至于屈穀巨瓠,坚而无窃,当以无用罪之耳。它者奉遵严教,不敢失

  坠。郗为故吏,融所推进。赵衰之拔郤穀,不轻公叔之升臣也。知同其爱,训诲

  发中。虽懿伯之忌,犹不得念,况恃旧交,而欲自外于贤吏哉!辄布腹心,修好

  如初。苦言至意,终身诵之。

  岁余,复拜太中大夫。性宽容少忌,好士,喜诱益后进。及退闲职,宾客日

  盈其门。常叹曰:“坐上客恒满,尊中酒不空,吾无忧矣。”与蔡邕素善,邕卒

  后,有虎贲士貌类于邕,融每酒酣,引与同坐,曰:“虽无老成人,且有典刑。”

  融闻人之善,若出诸己,言有可采,必演而成之,面告其短,而退称所长,荐达

  贤士,多所奖进,知而未言,以为己过,故海内英俊皆信服之。

  曹操既积嫌忌,而郗虑复构成其罪,遂令丞相军谋祭酒路粹枉状奏融曰:

  少府孔融,昔在北海,见王室不静,而招合徒众,欲规不轨,云“我大圣之

  后,而见灭于宋,有天下者,何必卿金刀”。及与孙权使语,谤讪朝廷。又融为

  九列,不遵朝仪,秃巾微行,唐突官掖。又前与白衣祢衡跌荡放言,云“父之于

  子,当有何亲?论其本意,实为情欲发耳。子之于母,亦复奚为?譬如寄物缶中,

  出则离矣”。既而与衡更相赞扬。衡谓融曰:“仲尼不死。”融答曰:“颜回复

  生。”大逆不道,宜极重诛。

  书奏,下狱弃市。时年五十六。妻、子皆被诛。

  初,女年七岁,男年九岁,以其幼弱得全,寄它舍。二子方弈棋,融被收而

  不动。左右曰:“父执而不起,何也?”答曰:“安有巢毁而卵不破乎!”主人

  有遗肉汁,男渴而饮之。女曰:“今日之祸,岂得久活,何赖知肉味乎?”兄号

  泣而止。或言于曹操,遂尽杀之。及收至,谓兄曰:“若死者有知,得见父母,

  岂非至愿!”乃延颈就刑,颜色不变,莫不伤之。

  初,京兆人脂习元升,与融相善,每戒融刚直。及被害,许下莫敢收者,习

  往抚尸曰:“文举舍我死,吾何用生为?”操闻大怒,将收习杀之,后得赦出。

  魏文帝深好融文辞,每叹曰:“杨、班俦也。”募天下有上融文章者,辄赏

  以金、帛。所著诗、颂、碑文、论议、六言、策文、表、檄、教令、书记凡二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