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十一 左周黄列传第五十一(第2页)
而齐于匹竖,叛命避负,非所以崇宪明理,惠育元元也。臣愚以为守相长吏,惠
和有显效者,可就增秩,勿使移徙,非父母丧不得去官。其不从法禁,不式王命,
锢之终身,虽会赦令,不得齿列。若被劾奏,亡不就法者,徙家边郡,以惩其后。
乡部亲民之吏,皆用儒生清白任从政者,宽其负算,增其秩禄,吏职满岁,宰府
州郡乃得辟举。如此,威福之路塞,虚伪之端绝,送迎之役损,赋敛之源息。循
理之吏,得成其化;率土之民,各宁其所。追配文、宣中兴之轨,流光垂祚,永
世不刊。
帝感其言:申下有司,考其真伪,详所施行。雄之所言,皆明达政体,而宦
竖擅权,终不能用。自是选代交互,令长月易,迎新送旧,劳扰无已,或官寺空
旷,无人案事,每选部剧,乃至逃亡。
永建三年,京师、汉阳地皆震裂,水泉涌出。四年,司、冀复有大水。雄推
较灾异,以为下人有逆上之征,又上疏言:“宜密为备,以俟不虞。”寻而青、
冀、杨、州盗贼连发,数年之间,海内扰乱。其后天下大赦,贼虽颇解,而官犹
无备,流叛之余,数月复起。雄与仆射郭虔共上疏,以为:“寇贼连年,死亡太
半,一人犯法,举宗群亡。宜及其尚微,开令改悔。若告党与者,听除其罪;能
诛斩者,明加其赏。”书奏,并不省。
又上言:“宜崇经术,缮修太学。”帝从之。阳嘉元年,太学新成,诏试明
经者补弟子,增甲乙之科,员各十人。除京师及郡国耆儒年六十以上为郎、舍人、
诸王国郎者百三十八人。
雄又上言:“郡国孝廉,古之贡士,出则宰民,宣协风教。若其面墙,则无
所施用。孔子曰‘四十不惑’,《礼》称‘强仕’。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,不
得察举,皆先诣公府,诸生试家法,文吏课笺奏,副之端门,练其虚实,以观异
能,以美风俗。有不承科令者,正其罪法。若有茂才异行,自可不拘年齿。”帝
从之,于是班下郡国。明年,有广陵孝廉徐淑,年未及举,台郎疑而诘之。对曰:
“诏书曰‘有如颜回、子奇,不拘年齿’,是故本郡以臣充选。”郎不能屈。雄
诘之曰:“昔颜回闻一知十,孝廉闻一知几邪?”淑无以对,乃谴却郡。于是济
阴太守胡广等十余人皆坐谬举免黜,唯汝南陈蕃、颖川李膺、下邳陈球等三十余
人得拜郎中。自是牧守畏栗,莫敢轻举。迄于永憙,察选清平,多得其人。
雄又奏征海内名儒为博士,使公卿子弟为诸生。有志操者,加其俸禄。及汝
南谢廉,河南赵建,年始十二,各能通经,雄并奏拜童子郎。于是负书来学,云
集京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