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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十七 桓荣丁鸿列传第二十七(第6页)

  不顾恩义,弱而随师,生不供养,死不饭唅,皇天先祖,并不祐助,身被大病,

  不任茅土。前上疾状,愿辞爵仲公,章寝不报,迫且当袭封。谨自放弃。逐求良

  医。如遂不瘳,永归沟壑。”鸿初与九江人鲍骏同事桓荣,甚相友善,及鸿亡封,

  与骏遇于东海,阳狂不识骏。骏乃止而让之曰:“昔伯夷、吴札乱世权行,故得

  申其志耳。《春秋》之义,不以家事废王事。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,

  可谓智乎?”鸿感悟,垂涕叹息,乃还就国,开门教授。鲍骏亦上书言鸿经学至

  行,显宗甚贤之。

  永平十年诏征,鸿至即召见,说《文侯之命篇》,赐御衣及绶,禀食公车,

  与博士同礼。顷之,拜侍中。十三年,兼射声校尉。建初四年,徙封鲁阳乡侯。

  肃宗诏鸿与广平王羡及诸儒楼望、成封、桓郁、贾逵等,论定《五经》同异

  于北宫白虎观,使五官中郎将魏应主承制问难,侍中淳于恭奏上,帝亲称制临决。

  鸿以才高,论难最明,诸儒称之,帝数嗟美焉。时人叹曰:“殿中无双丁孝公。”

  数受赏赐,擢徙校书,遂代成封为少府。门下由是益盛,远方至者数千人。彭城

  刘恺、北海巴茂、九江朱伥皆至公卿。元和三年,徙封马亭乡侯。

  和帝即位,迁太常。永元四年,代袁安为司徒。是时窦太后临政,宪兄弟各

  擅威权。鸿因日食,上封事曰:

  臣闻日者阳精,守实不亏,君之象也;月者阴精,盈毁有常,臣之表也。故

  日食者,臣乘君,阴陵阳;月满不亏,下骄盈也。昔周室衰季,皇甫之属专权于

  外,党类强盛,侵夺主势,则日月薄食,故《诗》曰:“十月之交,朔月辛卯,

  日有食之,亦孔之丑。”《春秋》日食三十六,弑君三十二。变不空生,各以类

  应。夫威柄不以放下,利器不可假人。览观往古,近察汉兴,倾危之祸,靡不由

  之。是以三桓专鲁,田氏擅齐,六卿分严;诸吕握权,统嗣几移;哀、平之末,

  庙不血食。故虽有周公之亲,而无其德,不得行其势也。

  今大将军虽欲敕身自约,不敢僣差,然而天下远近皆惶怖承旨,刺史二千石

  初除谒辞,求通待报,虽奉符玺、受台敕,不敢便去,久者至数十日。背王室,

  向私门,此乃上威损,下权盛也。人道悖于下,效验见于天,虽有隐谋,神照其

  情,垂象见戒,以告人君。间者月满先节,过望不亏,此臣骄溢背君,专功独行

  也。陛下未深觉悟,故天重见戒,诚宜畏惧,以防其祸。《诗》云:“敬天之怒,